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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致辞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29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12月21日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坚持电力中长期合同高比例签约,鼓励签订多年中长期合同,推动优先发电计划通过电力中长期合同方式落实,推进电力中长期合同电子化运转。燃煤发电企业2023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上一年实际发电量的80%,月度(含月内)及以上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上一年实际发电量的90%。全面推进中长期合同签订平台化和电子化。在签约形式上,市场主体在参与交易前签订交易承诺书,视为同意在交易平台签订交易电子合同;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电子签章”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方式履行电子签约手续。在市场主体已授权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自动履行电子签约手续,并形成规范的电子合同制式文本。
《通知》要求,强化分时段签约。优化时段划分方式,交易时段数量由3—5段增加至5段以上,结合各地实际用电负荷与新能源出力特性,按需明确划分尖峰、深谷时段;完善分时段交易组织方式。
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方面,《意见》强调健全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形成机制,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同本地电力供需和市场建设情况相适应的中长期合同分时段价格形成机制,合理拉大峰谷价差。健全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形成机制。基于国家出台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各地电力主管部门应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出台并动态完善本地区高耗能企业目录清单。高耗能企业交易价格不受燃煤基准价上浮20%限制。高耗能企业与其他企业同场交易的,供应紧张时可优先出清其他企业交易电量。优先推动高耗能用户落实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通过参与绿电交易或购买绿证方式完成消纳责任权重。
《通知》提出,强化中长期合同履约和监管。做好中长期合同调度执行,推进各级信用中心见证签约,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
来源: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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