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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致辞
发改委:拟废止修改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项涉及招投标
发布时间:
2022-04-08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就拟废止和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征求意见》),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依法行政。
梳理发现,《拟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共涉及95个拟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拟修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共涉及13个拟修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其中,涉及招标投标领域拟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2个,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实施办法》(发改法规〔2009﹞1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2〕2130号)。
涉及招标投标领域拟修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1个,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具体修改内容为:将第一条第(二)项修改为“其他有关司局负责本司局审批、核准项目招标内容的核准,以及招标内容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和投诉处理,并将监管情况通报投资司、法规司”;删除第一条第(四)项“稽察办负责招标内容执行情况的稽察,并将稽察情况通报投资司、法规司和其他有关司局”;将第五条第(三)项修改为“有关司局核准招标内容后,应将包括招标内容核准意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抄送投资司(一式五份)。”
公众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3日。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